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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影响煤企成本向下游转移
 
来源: 作者: 日期:08.08.22

   

    自2007年7月财政部上调铅锌铜等有色矿藏资源税以来,市场对国家进一步上调包括煤炭、有色金属矿藏、水等国有自然资源的资源税已经有了预期。
  目前市场对于资源税改革中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的征收方式已经形成了一致预期,但煤炭资源税征收标准会是多少,市场预期存在较大分歧。 
  2007年7月有色矿藏资源税上调之后,市场普遍预期煤炭资源税将上调到煤价的3%-5%。而目前国家从量计征的标准折合当前煤价约为1%,也即之前市场预期上调的幅度约为煤价的2%-4%。
  但最近有媒体报道,煤炭资源税可能上调到煤价的10%,导致二级市场一度恐慌。根据我们的预测,若资源税上调幅度达到9%,在不考虑煤炭企业向下游转移这部分成本的情况下,许多上市企业的业绩所受影响确实较大,特别是营业收入绝大部分来自煤炭的企业,如国阳新能、大同煤业、平煤天安和恒源煤电等企业。而另外两类企业所受影响相对较小:一是业务多元化的企业,如煤焦一体化的开滦股份、煤气化,煤电铝一体化的神火股份,以及煤炭和煤化工的兰花科创;还有一类是吨煤EBITDA(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相对较高的企业,如中国神华和西山煤电。

  对于煤炭资源税的改革,我们的观点是:

  2007年底即已提上日程的资源税改革,由于受CPI持续高企的影响而迟迟没有出台,我们预计,最早可能出台的时间在电煤需求高峰之后的四季度,最晚可能在2009年。
  对焦煤而言,由于当前仍处于卖方市场,大幅上调资源税率可能的结果是煤炭企业继续向下游转移成本,导致焦煤价格继续大幅上涨,最终结果是下游焦炭和钢铁企业成本压力加大,而焦煤企业实际所受影响相对较小。
  对电煤而言,受国家临时限价政策影响,大型动力煤生产企业目前难以转移成本,若2008年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且上调幅度较大,对这些企业2008年业绩会产生较大影响。而如果2009年国家再次放开电煤价格,则2009年合同价和生产地价格将继续上涨,动力煤企业部分转移成本的可能性很大,对其2009年的业绩影响也不会很大。(赖礼辉)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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