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浩平/文
在国家发改委确定自7月1日起全国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5分钱后,据中国煤炭市场网的数据显示,秦皇岛6月18日优质电煤平仓价约为900元/吨,6月19日约为910元/吨到930元/吨。
这次电价上涨,直接的原因是电煤价格趋高而促使发电企业难以为继所致。据发电企业人士透露,“虽然上网电价上调暂时缓解了发电企业的经营困难,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长期的供需关系看,煤炭价格势必要继续上涨。
产品的价格要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的定价。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电价和煤价随着市场的供求关系,或调高或降低产品的价格,本无可非议。在一定程度上,产品涨价也并不都是坏事,有时产品的涨价还会起到调整市场供求的作用,尤其是在国际能源形势趋紧的情况下,做出适当的调整,从大局上来说,有利于国内能源企业的发展。但如果众多企业一哄而上地乱涨价,搭车涨价,就背离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起码是一种畸形的、不符合规则的状态。我国电、煤企业众多,如果你涨,我比你涨得更多,那么结果将会对电、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不利,而且会伤及国计民生,推高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
电、煤企业吃的都是能源饭,彼此相互依存,有着共同的利益关系,两类企业应当趋利避害,以他人之长,补己之短,相互合作是最优的选择。电、煤企业在产品供应上应互兑互换,在价格上应互利互惠,以保证双方企业有低廉充足的电、煤。在发展战略上,电、煤企业应实现相互渗透,利益均沾,实行电、煤企业股份制合作,不论是发电企业还是采煤企业,谁的实力强,谁就可以跨行业向另一家企业注资,或者参与控股。目前已有不少发电集团开始涉足煤炭业务,如大唐发电控股五间房煤田的东部矿区、国电集团控股平煤集团,这些都是很好的举措。
总之,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能源局势,国内电、煤企业到了应当亮出并打好相互合作、共同发展这张牌的时候了。只有这样,才能尽快推进能源企业步入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