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黄鸣俊 蒋勇 报道 根据国家发改委6日30日下发文件,浙江省从7月1日开始对电网销售电价进行了调整,浙江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度提高3.21分钱。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中小化肥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保持不变,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非工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度将提高约3.9分钱。
本次电价调整,政策性强、波及面广。浙江象山电力局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树立“金牌服务”理念,采取八项措施做好这次电价调整的相关工作,做到“电价调整、服务先行”。一是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正面宣传,取得社会各界理解。二是认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电价调整相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主动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及时召开大客户座谈会,搭建供用电双方沟通平台。三是将电价文件送达各专线专变客户、各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同时上门宣传,做好解释工作。四是利用抄表时间向电力客户大力宣传,确保得到电力客户的理解。五是加强与电费代收银行的沟通,代为做好新电价的解释工作。六是将新电价文件及新电价表在各营业窗口醒目位置张贴,同时各营业窗口做好电价咨询解释工作。七是组织对全体营销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对本次电价调整引起的营销系统计费参数修改事项进行说明,及时做好数据调整转换工作,以适应调价后的计量计费。八是对本次电价调整引起的电能表更换任务进行统一部署,及时安排对商业、工业用户调换分时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