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姜南昵 陈红专 报道 日前,《宁德电业局对内外勾结盗窃电能行为的处理规定》正式出台,针对局系统员工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为他人窃电提供便利或与行为人共同窃电获利的窃电违法、违纪等行为进行惩处规定。此外,该《规定》还将对窃电行为说情人员的处罚规定纳入其中,以坚决抵制说情风,严禁庇护内外勾结的窃电行为。
《规定》指出,任何人无权减免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凡发现局系统员工帮助窃电行为讲情、干扰反窃电工作正常开展的,实行讲情登记制度,并按照情节轻重,依据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党纪政纪条规,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单位领导干部和局本部本部员工为窃电行为讲情的,除按党纪政纪处理外,还要将处理结果在局系统单位内进行通报。案件经办人员有上述行为而影响对案件的查处,根据损失金额的大小,对主要责任人和经办人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据悉,为加大反窃电工作管理力度,惩处内外勾结盗窃电能的违法行为,宁德电业局系统成立了由单位领导、监察、工会、人资、保卫、营销、法律事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反窃电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挂靠反窃电职能部门,负责内外勾结窃电案件的立案与调查工作。另一方面,该局还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海报、短信平台、上门宣传等方式展开反窃电与窃电的危害的宣传,利用物资处罚和思想教育双管齐下,严厉打击窃电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