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法制
望江供电法制管理防经营风险
 
来源: 作者:荣 成 日期:08.11.07

 

  

本网讯 通讯员   报道  近期,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加大了电费债权的风险, 望江公司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及认真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了《欠费停限电管理办法》, 拓展欠费停限电管理的范围,加强了欠费停限电的审批和控制,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对电力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该公司明确了电费回收管理实行“超前有效防范,事中有力控制,事后及时处理”的原则,积极落实电费回收责任制,增强电费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按制度、按程序办事的良好习惯,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对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坚决依法采取中止供电措施,同时加强电费回收的考核激励和管理监督,全力避免电费回收责任事件发生。

依据《合同法》规定,面对不容乐观的电费回收形势,拓展了欠费停限电管理的范围,旨在超前预防电费呆坏账的发生。对虽未届至交费期,但客户出现两次迟延交纳电费履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商业信誉明显降低等情形,供电单位可要求客户交纳预付电费或提供其他法定担保,客户在指定期限内未办理的,经通知后采取中止供电措施。

建立客户交费信誉评估和通报制度,由用电营销部每月将有2次及以上逾期交费履历的客户名单挂网公布,供电所建立2次及以上逾期交费履历的客户欠费及催费档案,定期进行电费回收危险点预控及分析,对该类客户及回收风险增大的其他客户(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状况恶化、有重大违法及诉讼事项等)重点监控盯访,及时采取中止供电措施。

该公司加强电费催缴工作,每期抄表时,抄表员提醒客户按时交费。每期电费电量计算发行完毕当天,供电所指定专人通过电话、上门或其他途径提示专变及其他客户按时交费,并告知本期电费和电量等相关结算情况。

缩短了对客户欠费停电的时限,低压用户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缴清电费的,逾期即日起5日内填发《停电催费通知书》送达用户住处,高压供电的用户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缴清电费的,逾期即日送达《停电催费通知书》经客户签收。

该公司更新了《停电催费通知书》、《欠费停送电审批单》、《欠费停(送)电现场业务工作单》等格式文本,确保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同时,还加大对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客户按约足额交费。据悉,该公司正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全力完成年终电费回收管理目标。

发表评论
更多电力新闻资讯,请访问中国电力新闻网数据库。
附件:
相关新闻:
 
最新网刊      
报告与数据      
《电力工业统计数据分析》
《电力生产与经济运行分析
  本网数据库推荐
头条新闻     更多>>
可再生能源成本有望大...
电力企业节能减排实现...
南网防电网“冻伤”措...
贵州电力30年:成就西...
16院士把脉中国电力发...
今日关注     更多>>
我国电力节能减排存在...
【声音】节能减排:绿...
中国电力工业改革开放...
风电发展调查③:开发...
云南电网投入1460人抢...
能源视点     更多>>
能源价格改革渐行渐近
应尽快理顺煤电价格关系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第...
能源植物打造清洁能源
我国可再生能源项目投...
总部动态     更多>>
河北电力公司晋升省文...
泉州供电局“兑现”全...
国网督导组检查赣东北...
甘肃电力新思路汇报会...
西固热电机组提效大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