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权回收电费 合理规避经营风险
本网讯 2006年1月9日,开县供电公司城区客服中心就所辖客户开县星宇建材页岩砖厂下欠05年11月至12月电费45921.16元一事向开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最终依法按规收回了电费,有效规避了企业经营风险。 开县星宇建材页岩砖厂因经营管理不善,12月中旬以来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欠当月应缴电费,供电部门经多次交涉未果。为圆满完成05年度电费双结零工作,城区客服中心抓住客户尚未破产转移资产前,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对该客户进行资产查封。2006年1月16日上午,开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开县星宇建材页岩砖厂配电变压器S9-315KVA和配电房的配电设施进行了查封,当天下午,该用户就主动到中心缴清了所欠电费,并预付下月电费1.5万元、滞纳金3607.71元,同时承担诉讼费2655.00元。 这次依法维权行动,既开创了城区中心依法按规催收电费的成功先例,又增添了一件保证电费双结零的有力法律武器,这无疑增强了电力企业依法回收电费的信心和责任。(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