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华东区域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执行《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的情况,推进华东区域电力网厂关系的和谐发展,按照国家电监会的有关工作部署,华东电监局与南京、杭州、福州城市电监办日前共同开展《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履约情况的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从2008年4月开始,分四个阶段:首先,电力企业对照自查提纲、自查表格开展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然后,华东电监局会同各城市电监办在研究分析各电力企业上报的自查报告的基础上,组成检查组,对部分电力企业开展自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第三阶段,华东电力监管机构通报此次专项检查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第四阶段,华东电监局会同各城市电监办认真全面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督促有关电力企业做好对存在问题的深入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历时时间长、覆盖范围大、涉及企业多、具体要求高。为更加顺利地推进该项工作,华东电监局在3月底召开的2008年华东电力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向与会的电力企业单位进行了工作部署。目前,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已正式下发各有关电力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来源:华东电监局)